部分研究者认为只有隐蔽的、违法的资本外流才是真正的资本外逃。
Caddindon界定资本外逃为除金融系统相关机构的短时间内的投机活动。这部分资本外逃的原因有时是因为一国发生了政治巨变或经济危机、巨量的税收负担、对经济体的资本控制规范将被强化或经济体货币贬值的期望和一国快速上涨的物价与通胀率。
Gindeboge认为资本外逃是恐慌与担忧引起的、隐蔽的资本外流,上述理解突出表现资本外逃形式繁多、不易发现的本质,“异常”指出了资源从高利率的发达国家向利率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发展中国家的高金融风险导致了这种非正常的现象。。
Lessard与Williamson等学者认同Kindeberger的思想,并在Kindeberger理论的基础上开始了更深入的研究,他们理解的资本外逃是因为不确定的不良事件发生的预期产生的隐蔽的资本外流,也就是说,资本外逃源于对一国过高风险的恐慌性逃避,虽然对外贸易的根本需求是找到最优的国外投资项目。Lessard与Williamson认识到,资本外逃不与和本国需求相背的资本外流概念相同,某些情况下资本外逃或许对本国政府的政策产生有利影响,特别在物价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资本外逃会产生一定的降低物价效果。最后,Lessard与Williamson定义的资本外逃同样不和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外逃相一致,没有对外贸易强制措施的地区,一部分资本外逃仍然通过正常的途径流出。
研究者都期望找到普通资本流出和资本外逃的差异性,差异在于:资本外逃是资本流出中隐藏的、不合法的那一部分,上述资本流动或许是试图降低经济体内部非常态的各种情况可能带来的资本损失,同时也存在规避一国政府政策监督的可能,更有一部分属于一国国内资本的地下转移。这些资本流动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规避风险,寻找更多收益的良性行为,但是对其所处的国家来讲,这种行为可能造成异常的金融动荡和损失,从某种角度来讲资本外逃反映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二、我国资本外逃规模估计
(一)我国资本外逃的主要渠道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采取的是严格的金融管理办法,经济环境严重压抑。直到改革开放一段时间以后,国家才开始进行外汇监督法律法规的建立和改革。直到现在为止,中国已经在国际贸易中利用经常账户和外币进行汇兑,但金融账户与资本账户的严格限制并未因利率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步而放开,但较之前已留有较大的余地。金融环境的改革与进步导致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督管理体系的不健全催生了多种资本外逃的途径和手段。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1、借助经常项目进行资本外逃。采用经常账户中投资和非投资途径是资本外逃常常选取的简单而快捷的方式。在对外进出口交流的过程中,大量资本外逃以以下几种形式发生:进出口价格差异、逃避进出口监管部门的管制、在境外注册虚假贸易公司、通过地下钱庄转移相关金融资产、偷税骗税。在经济体或地区之间的组织合作中,资本外逃往往通过隐藏的协议条约以某种不为人知的方式流动。因此,相关部门对非投资情况下对对外贸易相关单据的可靠性质询具有很高的困难性,利用某些相关金融资本进行资本转让来完成资本外逃毫无难度且简单快捷,为投机者提供了资金转移的新思路。
2、通过经济项目或资源转移进行资本外逃。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机制的完善,较为宽松经济管制成为了资本外逃滋生的新土壤。其外流通常的渠道如下:对中国境内的公司进行直接注资、对国外空头公司的资金转移、对资本的融通方式如银行信用贷款和同业拆借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