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的建立为背景引出问题,通过对比分析了当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概念,说明了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要意义,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在立法和在具体操作中所面临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该项制度的相关对策,为了解决法律冲突问题的建议,对犯罪的记录封存对象的扩展,完善法律监督,才能充分发挥制度的重要价值,应该进一步的“升级”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制度。54444
毕业论文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记录, 封存 ,消灭
Abstract: In this paper,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first juvenile court in the Changning District of Shanghai as the background leads to problems,comparative analysis is made to the related concepts and the necessity of current juvenile criminal records sealed system,it also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legislation and the specific operation, finally, counter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system. ln order to fully display the important value of the system, it should be“upgraded”to juvenile criminal records eliminate system.
Key word: juveniles ,criminal records ,seal ,eliminate
目录
1引言.6
2“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6
2.1“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概念.6
2.2 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重要意义7
2.3当前相关立法的现状7
3如何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0
3.1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10
3.2扩展犯罪记录封存的对象10
3.3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相关法律监督10
3.4从“封存”到“相对消灭” .11
结论.13
参考文献.14
致谢.15
1引言
自1984年我国首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建立,少年司法制度在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彰显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的理念,使得涉罪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了有力保障,给少年犯改过自新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为维护家庭的和谐,维护社会的稳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在注重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同时,也存在教育、改造未成年人,促使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保障体系滞后的问题,这是我国深化未成年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因此,为了未成年人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摆脱罪犯的标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记封存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在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同时,各类保障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的体系相对滞后,这一现状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未成年人司法体制深化改革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为了让未成年人重拾对生活的希望,也为了其更好的回归社会,急需我们去不断的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对现行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以完善.
2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2.1“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概念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指的是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那些被依法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国家规定可进行查询之外不得向外界提供。即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又在合理的需求下留有一定的余地,保证未成年人能够获得一个机会来重新改变自我。我国现行法律存在可以查询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两个例外:第一,司法机关处理案件,需要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得到的线索办理案件,涉及定罪量刑方面的信息,可查看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第二,由法律规定的有关单位出于法定事由的需要,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为了有效的保证未成年人的安全,有关单位可以对这些记录进行调查。我们经常提到的前科消灭制度是在执行中遇到的一种制度,即为了鼓励初犯者进行改过自新,对于那些存在前科的人,通过合法的手续使其记录得到消灭,从根本上恢复到正常情况的一种制度。未成年人被免除刑罚,前科也就不复存在。有些前科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消灭,例如:(1)被判缓刑的人考验期届满;(2)被判处了较剥夺自由刑罚更轻的人,在一年服刑的期限届满之后;(3)由于轻微或中度至严重的犯罪判处剥夺自由,入狱3年期满后;(4)因严重犯罪判处剥夺自由,在服刑6年后;(5)对特别严重的罪行判处剥夺自由,在服刑8年后。概括而言,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指的是在符合法定情形出现时,曾经被判处刑罚和有罪宣告的人得以消灭其犯罪记录和有罪宣告的制度。犯罪记录一旦在法律上被认为注销,其在法律意义上即被看做是未有犯过罪,也就享有与平常人同等的各种社会权利,因而也就不会因此受到社会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