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图像数据的变换、编码和压缩,以方便计算机设备间的传输共享。
按处理的内容可以将数字图像处理分成七类:
(1)图像的获取和表现。主要目的是把模拟图像信号转变成数字形式,并且把数字图像表现出来。
(2)图像增强。改善图像质量,突出图像重要特征,使人或设备计算机易于观察或检测。
(3)图像复原。在成像过程中,图像的质量极其容易受到运动、光照、噪声等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成像后的质量下降。图像复原就是要把退化的图像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4)图像分割。按照灰度、颜色、纹理或几何特性,将图像中包含的物体分割出来,并进行分析与处理,图像分割是图像处理技术的先行处理环节。
(5)模式识别。借助计算机,按人的标准识别特定环境中的物体。
(6)图像重建。在不能直接得到图像数据的情况下,通过物体的某些特征数据来重建图像。
(7)图像编码。通过某种手段去除图像信息的冗余,以一定的代价对图像进行压缩,降低图像的使用代价。
本文所讨论的图像修复即是属于其中的第三类范畴。
1.2数字图像的描述
一幅图像可以被看作时空域上各点光强的集合,表示为:(1.1)
其中,( )是图像的空间坐标, 表示光线的光强, 是时间。
当在二维情况下,图像可以表示为: (1.2)
又当在静止情况下,图像内容不随着 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进而表示为:
若考虑不同波长光的影响,即 项存在不同分量,如我们经常采用RGB三原色来描述彩色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