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明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第一百二十条,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1.2 我国董事会治理情况
“2012中国公司治理指数”发布与研讨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12中国公司治理评价报告表明,中国公司遵从规则和问责的公司治理结构机制使得治理合规性明显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整体呈上升态势。但是具体分析各方面数据,股东治理指标的提升遇到困难,股东治理各类指标下降。其中,独立性,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关联交易下降了。独立性下降主要体现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比例和兼任高管的董事比例方面,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所占的比例从2011年的28.50%上升到2012年的41.78%,兼任高管的董事比例由2011年的22.50%上升到2012年的24.63%。文献综述
董事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但董事会治理有效性有待提升。董事会组织结构指数最高,主要是由于各类专业委员会的建立情况变好了,分别有93.13%、99.91%、99.70%、91.62%的上市公司建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但治理流程等因素制约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运作效率,与其他指标相比最低。董事薪酬指数的上升主要体现在领薪董事比例、持股董事比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方面,2012年分别比2011年上升了12.13%、2.97%和2.52%。独立董事制度指数的上升主要表现在独立董事比例、津贴、专业背景以及参会情况。2012年独立董事比例和津贴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0.23%和3068元;委托出席或缺席两次及以上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比例较2011年下降了0.48%。总结具体数据和指标,近六年来,董事会治理指数的均值不断上升,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组织结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的平稳提升。而且近六年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平均水平明显高于民营公司,近年来国资委及地方政府等不断探索监事会制度改革,更倾向于将监事会作为监督公司的一种方式。
所以根据上述最新的学术统计数据显示,从总体情况来讲,我国董事会治理的情况在良好发展的大趋势之下,近六年都在稳步提升,这表明我们规范董事会治理行为的具体方针的方向性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要认真分析数据所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大部分的指标都体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比例和兼任高管的董事比例方面有了大幅的提升,从理论和法规上认为董事会同时兼任董事,第一大股东控股形成“一股独大”的格局不利于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和整个公司的管理,难以体现中小股东的意识,使其利益受到影响。董事兼任高管也是本文分析的重要指标之一,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管理层独立性不强,权利不够分散,缺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