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在传入中国之后,便被当为珍贵的药材,曾在中国的医药学上起到过积极的应用;而作为麻醉性的奢侈品,自清朝嘉庆、道光年间即开始对中国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因而嘉庆继位伊始,就对禁烟予以高度重视。“嘉庆元年(1796)年,皇帝颁旨,查禁鸦片从外洋输入,禁止国内种植罂粟”[ ]。到了道光皇帝时期,对于鸦片问题则形成了“严禁”与“弛禁”两种观点,后来皇帝采取了“严禁”,因而也就有了“虎门销烟”,直至后来的“鸦片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使得鸦片贸易合法化,更多的鸦片输入中国,导致国人身体素质不断下降,“使中华民族蒙羞了100多年的东亚病夫的耻辱”[ ]。随后清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禁烟政策,但大多效果不明显。然而1906年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却取得了较大成功,更为民国初年的禁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06年,清政府对于鸦片造成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危害有了新的认识。它趁英国强行维持鸦片贸易政策有所松动之机,借助国际国内反毒品运动的高涨,自上而下地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禁烟运动。1906年9月,光绪发布禁烟上谕,提出“著定十年以内将洋土药之害一律革除和净尽”的目标,而且随后还颁布了一系列的禁烟章程。1907年中英双方还订立了十年禁烟协议,从而扫清了清政府禁烟的外部顾虑。总之清末新政时期的禁烟运动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获得了国际国内的一致好评。
辛亥革命后,各阶级都在忙于政治斗争,前清尚未解决的禁烟问题一度被淡化。不仅是前清政府的禁烟命令暂时无法推行,而且“由于鸦片价格奇贵,每箱涨至1300-1900两,为获取暴利,一些人乘社会秩序大乱,开始重新种植罂粟”[2]。
然而,禁烟拒毒毕竟是人民的事业,它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随着政治形势的明朗化,势必重新引起各派政治力量的重视。此外,鸦片又是中国人被奴役的象征,任何爱国者都不会忘记其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沉重灾难和屈辱。“加之前清封建专制政权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生的政权如不切实禁烟,功败垂成,势必被目为民族罪人,腾笑全球,无以为国”[ ],因而出于种种原因,南京临时政府开始了禁烟。
1912年3月2日,孙中山发表禁烟令说“:鸦片流毒中国垂及百年,沉溺通于贵贱,流衍遍于全国,失业废时,耗财殒身,浸淫不止,种姓沦亡……自满清末年,渐知其病,种植有禁,公膏有征,亦欲铲除旧污,自盖前蛊……尤望各团体讲演诸会,随分劝导,不惮勤劳,务使利害大明,趋就知向,屏绝恶习,共作新民,永雪亚东病夫之耻,长保中夏清明之风”[ ]。孙中山发表的这段对于禁烟的经典性演讲,一直影响着后来中国的禁烟思想。
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与国际环境,之所以民国初期的禁烟能持续进行下去,原因有三:
1、清末中英签订的禁烟条约在民国建立以后依然生效。
按照规定,从1906年起,10年内英国逐年减少向中国出口鸦片,于1917年彻底杜绝向中国输出鸦片,并规定中国的鸦片生产应逐年减少。因此,自1906 年条约签订生效起,清政府的禁烟成效很显著。中华民国新政府为声誉,“履行中英禁烟条约,对于禁烟仍积极进行”[ ]。
2、国际社会对鸦片问题的重视。
1912年,英、美、法、德、中等十二国在荷兰海牙召开国际鸦片会议,通过了《海牙禁烟公约》,规定逐步禁绝鸦片吸食。同时,条约还声明帮助中国禁止鸦片进口、清除鸦片毒害。1913年和1914年,国际社会又两次在海牙召开禁烟会议,国际禁毒压力增大。1914年5月,民国政府批准了《国际禁烟公约》,声明于签订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