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代美国行政体制扫描
通过对20世纪美国州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了解,我发现美国行政体制下,相当于中国省长的美国州长,手中的权力是十分有限的。1903-1907年担任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的塞缪尔W·彭尼帕克曾经谈到自己在职时如何渴望保证该州法律的忠实执行,但是,“他环顾四周,寻求有什么工具来履行这一职责时,他发现他唯一可求助的人只有他的秘书、看门人和司机【4】(p964)”。其拥有的权力可见一斑。
现在来具体谈一下美国的行政体制,先以美国的州政府为例。美国州政府和中国省政府差不多,也有一个州长,也有所属的一个办公室。但是他们几乎没有副州长,不过有很多的局。同时,他们没有对经济的控制力,也没有对人事升迁的控制力。任何支出必须要有预算,而州议会负责审核预算,因此州议会抽走了经济控制权。此外,美国的任何官员没有升迁的可能性,你这一生就干这个位置,绝不可能升迁。再以局长为例,财政局局长是选民选出来的,没有任何升迁的可能,工作职责就是把自己的任期干好。另外,有一些局长是州议会任命的,有一些局长是登广告招聘的,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把这份工作做好。所以州长对于局长而言,他根本没有人事升迁权,上下级也不存在隶属或依附关系。
相对于中国而言,美国州之下不是等同于中国的市,美国是没有地级市的,只有城市跟县,它们是同级单位。城市的组织结构图和州是一样的,也有一个市长,这个市长也有一个办公室,即市长办公室,它下面也有几个局,但是和州一样,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因为不是被选出来的,就是被任命的,不然就是广告招聘来的,那么这个市的财权呢,也被市议会抽离出去了,所以对市长个人而言,既管不了财,又管不了人。州政府对市政府也没有什么权力,除了城市之外,还有并行的、同等级的,叫做县,美国的县是非常独特的一个结构,它有一个县长,县长下面也是有几个局,县长的办公室有几个人,以维吉尼亚州的费尔法克斯县为例,办公室8个人,县长当选之后,自己组成一个8个人的团队,就这么简单。县议会有10个人,也控制着预算和财政,县长之下也有几个局,比如分管办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县长比较清闲,况且美国的县长基本上都兼差的。
这个系统相比于中国的系统而言,存在必然的优点,腐败相对会有很明显程度的减少。但是不可避免的是,这个系统也相对的存在着一个很显著的缺点,就是执行力会减弱,因链条没有拴住每一个环节而造成。在这样的体制下,上下级之间的威信力很弱,县里面的局长可以不听县长的,市里面的局长可以不听市长的,市跟县的也可以不听州长的。所以05年加州设立了一个高铁管理局想建设高铁,2011年联邦政府补贴十亿美金支持州长去干,要是在中国的话一年就建成了,结果九年之后的今天依旧没动工,因为各县和各市不愿开工。但实际上,这种现实存在的“执行力弱”的问题并不是绝对的,在另一方面,由于要获得所有人的支持,反而更需要决策极强的科学性。
这种权力结构中,由于各级官员掌握的财权和人事权极少近乎没有,他们身边的秘书更谈不上弄权或狐假虎威,官员与秘书的关系某种程度上更像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合则留,不合则去。
(三)不同行政体制的利弊及对秘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