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得出这种观点,离不开当时封建统治阶级的教化作用,以及文人希望借此传达纲常伦理,正如孟子所言:“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食、色是人之生存所必需。“后妃之德”大概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从“色”的角度普及教化之义,达到传承的目的。这是站在社会管理层面的一种观点。
(二) “夫妻婚配”
该观点认为《关雎》并非特指后妃,而是周地之人追求自由爱情、祝贺新婚,描写他们情感过程的诗作。《诗经通论》:“此诗只是当时诗人美世子娶妃初婚之作,以见嘉偶之合初非偶然,为同家发祥之兆。”方玉润《诗经原始》:“小序以为后妃之德,《集传》又谓宫人之咏太姒,皆无确证”“此诗盖周邑之咏初婚者,故以为房中乐,用之乡人,用之邦国,而无不宜也。”主此说法,并未推翻以往教化的观点,只是站在了婚姻礼俗的立场上。但《关雎》一诗中“钟鼓”“琴瑟”等的乐器,文献综述都不足以证明《关雎》的主旨就是婚配,很多都只是男子的想象,虚实结合,求而不得企图琴瑟。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在周代婚姻礼俗方面,有“婚礼不用乐”的说法,“与后世婚礼的仪式不同,周代婚姻并没有被鼓乐喧天的热闹气氛所包围,而是显得有些寂寥和冷清” [4](P106),这就证明这首诗不是所谓的“婚嫁诗”。清代学者跳出诗集传等经学注传的框架,渐渐体悟出诗之本义,对《关雎》主旨的阐释也越来越接近诗歌内涵。
这种说法未推翻前者之教化功能,这点值得注意,可以说这种观点是站在婚姻礼俗层面来谈的,其主要受《周礼》的影响较大。
(三) 其他观点
正如上文中所介绍的,这是五四以后文人普遍推理的,其主要根据中国民俗记载,在周南、召南之地,有几首歌曲与之相似,是写婚嫁场景的。当然还有“美刺康王”等说法,到了汉代,以美刺论诗,成为一种普遍的风尚。清人程廷祚指出:“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诗论十三再论刺诗》),这是《关雎》主旨发展到一定时期所提出的观点,但认同度不高。还有其他几种观点,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以上主要探讨这几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