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琵琶的历史
琵琶是我国民族乐器中表现力较为丰富的一种弹拨乐器。早在公元前221年-207年的秦朝,中国人民就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一种弹拨乐器叫“弦鼗”,当时被称为琵琶,只是当时的琵琶与现代琵琶有所不同。中国最早的琵琶起源于波斯地区,由龟兹传入中原地区,这种琵琶呈梨形,四弦,四相,没有品位,用拨片来弹奏。琵琶的名字是模拟了两种弹奏手法所发出的声音而来,右手由右向左弹出称为“琵”,右手由左向右挑回称为“琶”。在古代,人们把竖放或者斜放在腿上演奏的乐器统称为琵琶,如月琴、阮、柳琴等。
从汉代到唐朝这段时间中,歌舞乐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盛行起来,人们吸取外来乐器的长处,经过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使得弹拨乐器的种类也逐渐增加,为了方便形容和区别,就将这些乐器都分别叫不同的名字,琵琶这一名称也就成了专有名词。在唐朝时期,就有人尝试用手指来弹奏,并且“拨子”演奏和“手指”弹奏这两种方式并存了一段时期,这在琵琶的演奏形式中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到了公元十五世纪左右,琵琶的构造已经成为了四相九品,琵琶作品也可以划分为文曲和武曲,并且出现了一批优秀的作品,像《十面埋伏》,《月儿高》等乐曲都是典型的代表作。这些乐曲如今已经成为中华民族音乐的标志、琵琶艺术的标杆。
民国初期,琵琶的品位开始增加为十品、十二品、十三品等形式,到了民国中后期,琵琶的构造已由传统五声音阶变成了依据十二平均律来排列品位,这时候就产生了现代标准的六相二十四品,大大加强了琵琶表现力。
公元二十世纪中后期,由于琵琶的制作工艺又有了新的变化,由原来用的丝弦改成了尼龙钢丝弦,更有甚者采用银弦,不仅不容易断,还增加了琵琶的演奏音量和琴体共鸣。在演奏技法上,左手大拇指被解放出来,由原来只在琴后作为支撑变为了可以进行按音,这一创新的运用使琵琶的表现力再次提高,演奏形式也出现了与其它乐器的重奏以及与乐队的协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