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研究现状“农民工”是中国习惯的叫法,在国外通常称为“移民工”,或者称为“劳工”。 1、学者伊恩.珀盖和罗伯特•霍尔茨曼特在他们的《移民与发展的全球视野》 中指出:让大多数“移民工”得到社会保障对于降低迁移的金融社会风险有好处。31251
2、学者桑德曼.K和尼尔森.J.A在他们的《对于股票挂钩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公平保费的独特性》 中指出:“移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通过立法来确立。例如,1889年在德国颁布的《老年和残疾养老保险法》规定,所有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农民都要参加农民辅助养老保险,这部法律涵盖了包括“移民工”在内的全体公民。除此以外,也有一种做法,是将“移民工”和其他所有工人共同纳入工人养老保险体系,这种做法出自义务性养老保险的规定。论文网
3、丹尼尔•芬克尔斯坦在他的《英国的成功私有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和政治教训》 中指出:英国是具有代表性的福利型养老保险国家,这种模式的原则是普惠制,即所有国民都可以在退休后享受到养老保障待遇。
4、大卫•布莱克在他的《英国的退休金计划和养老基金》 中指出:英国政府为了让公民退休之后能够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建立了老年年金制度,它的涵盖对象包括全体退休国民,包括“移民工”,它的资金来源是政府税收。领取养老金与国民的身份、职业无关。
5、库皮克.P在他的《为保护老年人以及促进增长的避免老年危机的政策研究》 中指出:在印度,政府会为农民或没有保障的工人提供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伤残、疾病等一系列补助在内的社会福利保障措施。还会为在非组织行业就业的工人(这其中也包括“移民工”)提供职业确认。
(二) 国内研究现状
社会保障的核心主要是养老保险,社会各界一直颇为关注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增长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国内目前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学者郑功成在他的《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 中指出:应当将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中,单独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尚不现实,也没有什么可操作性。
2、学者陈美球在他的《农民工社保时机成熟了吗》 中指出:应当专门为农民工建立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因为在建立一个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必定会经历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这是必要的过程。
3、学者唐新民在他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过渡性方案的路径选择》 中指出:应当制定一种符合农民工特性和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过渡性制度,制度要从农民工的需求和利益出发,分种类、分层次、分阶段地将农民工纳入这一过渡性的养老保险制度之中。
4、学者杨立雄、何洪静在他们的《深圳、成都两地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比较研究》 中指出:建立农民工专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歧视,而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又是一种制度的壁垒,这两种制度都不妥当。应该将农民工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
(三) 文献综述
上面几位学者分别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方案,每种模式都分别具有可行性,但同时也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在适应性和可持续性上有着一定的差别。所以,究竟如何设计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模式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 农民工养老保险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27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