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不完善,虽然银行贷款仍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方式,但是也有不少学者开始认为典当会成为中小微型企业很好的融资途径。陈红霞认为相比银行贷款,典当的抵押物更广,时间短速度快,企业信用低,贷款额灵活。
此外,还有学者从政策法规角度分析,提出可行建议。饶丹珍和詹文借鉴了美日经验,认为法律、法规是生存与发展的依据,我国也应非常重视。如除了通行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平交易法等,美国联邦政府还制定了中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等法。日本是中西方中小企业立法最健全的国家,从1949年来,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30多个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形成了相对独立、较完整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德国、英国、韩国等也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的立法。而宋建华认为法律和信誉分别是文持正规金融契约和非正规金融契约的基础,二者在正规金融中表现为互补关系,非正规金融中表现为替补关系。
现在,大量文献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是从很多不同的方面进行的,如中小企业的界定,企业组织方式,资本市场建设,银行体系建设,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等。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课题所对应的实证研究,除了问卷调查,其他的二手资料比较难得到,所以很多人都是各抒己见,很少有像公理之类的认知,所以它的相关研究仍在继续。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现状(2):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7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