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事后善后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启东市反对排污项目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我们很容易发现,地方政府并不完善的后续措施以及缺少行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这些都不能很好地遏制住此类群体性事件的再次发生。在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善后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并没有重新调查该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预防以及处置的措施并没有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梳理。也就是说,当地政府在进行善后事宜时并没有做到反省,也就谈不上吸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无法成功的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复发”。
当地政府在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善后处理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当地政府并没有做好有关的信息网络工作,没有全程的监管群体性事件,缺乏专职的文稳队伍。由于没有专门的文稳的队伍,当地政府对于事关群体性事件的相关信息缺乏有效的收集与监控,无法及时得到对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反馈信息,也就无法展开专项的整治行动,无法防范于未然。另外,当地的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也并不尽如人意,民主制度得不到充分的利用。“当地群众没有发言权,干部的升迁都是听从上级部门的安排,而本应该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却无法参与其中”[ ]。由于某些官员的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得不到公正的处置,群众也没有权力要求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当地政府都做不到对这些事件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民主得不到充分的利用,那么群体性事件还会经常发生。 地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25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