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我国农村基层选票民主建设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当前我国农村基层选票民主建设的现状
“‘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1]历年来,我国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是由历史和现实两方面原因所决定的:一方面,近代中国内求人民民主解放、外争民族独立自强的血泪历史时刻警诫着当政者要时刻正视人民群众的革命伟力和民主诉求,因此对于长期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群体的基层民主建设就理应成为党和政府社会主义民主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中国自古便是农业大国,时至今日我国的农村人口接近9亿,占全国人口70%;而农业人口更是多达7亿人。这一客观现实让“三农”问题直接关乎人民之幸福、国家之富强以及民族之振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近年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浪潮已席卷全国,党的十751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要旨就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要求,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及总体目标”[2]。大会将“管理民主”作为终极目标深切表明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已成为我国处理“三农”问题的革命性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为适应经济体制变革,恢复设立乡镇政府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下农村地区的人民公社,将基层政权止于乡镇。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依法管辖其下属村、庄和居民点。与此同时,在乡镇政府之下建立了村民委员会,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因此,我国乡村逐渐形成了国家行政管理(乡镇政府)和村民自主管理(村委会)的双重管理的现状——即开章所述的“乡政村治”治理模式。
(二)当前我国农村“乡政村治”民主模式的亮点及问题
在笔者看来,“乡政村治”虽稍带自我管理、民主自治的特色,但其形式是多数选举少数、少数代表多数,其本质更是现代选票民主范式的中国乡土化尝试:一方面,“乡政”是由村民依法直接选举并产生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并由此产生的乡镇政府对其下属下辖村落进行国家行政管理;另一方面,“村治”则是由村民直接选举出村委会成员处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具现为调解、沟通、治安文护和民意反馈等多重职能。这种名为“乡政村治”的现代选票民主范式在现实实践中基本满足了乡村治理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起步发展,这值得肯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村民自治诉求的日益高涨,“乡政村治”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在逐渐显现,这又发人深省。
1.当前我国农村基层选票民主建设中值得肯定的亮点
在精神层面上,“人民主权、村民自治”的软观念已深入人心,新时期的中国农民一扫其旧社会迷信、麻木的“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固有精神面貌,不仅热衷于参与基层民主建设,更敢于利用法律武器文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物质层面上,我国农村基层选票民主硬体制的渐臻完善,这种与软观念相匹配的硬体制主要体现在相关的成文法律、规范的选举程序和完备的选举组织机构上,故能先“利其器”而后“善其事”。 乡绅治村古典精英民主范式的回归与重塑(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39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