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打赏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虐童行为的刑法学分析(2)

时间:2021-04-07 21:06来源:毕业论文
1 虐童概述 1.1 虐童的概念 人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承载着一代又一代的希望。所以对儿童的保护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但是儿童特殊的生理、

 1  虐童概述

 1.1  虐童的概念

人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承载着一代又一代的希望。”所以对儿童的保护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但是儿童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使他们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伤害,也在遭受伤害后无法得到及时的关注而越演越烈。但是到底什么样就是虐童了呢?那么有关虐童的定义也是非常重要的。虐童现象在不同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存在着,因为人们过去缺乏对这一问题客观而全面的认识导致虐童事件虽时有发生却总归得不到遏制,美国的儿科医生Kempe等人在1962年针对虐童问题发表论文,激起人们对于虐童的关注。不同的历史背景早就不同的文化,对于虐童一直没有统一完善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把虐童问题视为当前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认为虐童是指:“对儿童有义务抚养、监管及有操纵权的人,做出足以对儿童的健康、生存、生长发育及尊严造成实际的或潜在的伤害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躯体虐待、情感虐待、性虐待、忽视及对其进行经济性剥削。”此后,国际儿童福利基金联合会曾对虐童作出分类解释,另外,各国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虐童的概念作出了诸多的解释,光美国联邦法律和各州的法律就对虐童的定义做了六种解释。论文网

虽然因为各国的文化和历史传统的不同导致对虐童有着不一样的理解,但是基本上都认同将虐童分为四个主要类型,即对性虐待、身体虐待、精神虐待及各种形式的忽视。 虽然分类上各国达成了一致,但是有关这四种类型的区分标准除了性虐待似乎难以达成一致。其中,身体虐待是与一国的文化历史传统和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关的,中国与美国在有关虐童这方面法律规定的不同就是和这个有关;精神虐待本身就比较抽象,儿童又缺乏独立表达诉求的能力,使得人们无法通过具体的细节来判断和界定精神是否受到虐待;忽视是一种特殊的虐待,它是基于作为的义务而产生的,是指有职责的照顾者对儿童养育过程中非故意的不作为行为,因为其涉及了孩子身体、物质、心理等众多领域,也缺乏明确的界定标准。

1.2  虐童行为产生的原因

  幼儿阶段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为重要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孩子对事物的接受能力和感知能力是最强的,作为老师应该进行正确的指引,但是正是这些导航作用的幼师却对孩子做出了虐待的行为,肆意的打骂,变态的折磨不仅在孩子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对于家长来说也是一个难以消返的噩梦。 文献综述

 虐童问题所折射出的问题,究其原因的话无外乎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第二个是教育的偏差和监管不力。

 1.2.1 中国的传统文化

中国虐童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源于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在孩子成年之前,家长会负责孩子的衣食住行,有的甚至要到结婚后才算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孩子不断消耗着家长的财富,导致父母与孩子的地位不平等,父母认为对孩子的一切教育都是对的,是为孩子好的,也就有了说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这些说法,在这种家庭教育误区之下,打骂孩子就是正常的。 在学校教育方面也有一句俗语,叫做“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师的身份已经上升到了父母,老师享有父母对子女的诸多权利,既然父母都可以为了教育孩子而进行打骂,那么老师如果为了孩子的教育问题当然的可以出手管教。在电视机《小爸爸》中于果在争取夏天监护权的法庭上高喊,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孩子不教育如何成才,也一再强调以暴力教育孩子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他做的没有错。我暂时不说于果对夏天管教打骂的行为是否属于虐待,就他在法庭上陈述的这段话来看,已经严重的暴露了中国教育问题的陋习,在美国,不管打孩子的父母或监管人是为了什么,只要对孩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就是虐待,也许这个规定太过于苛刻,但是也不失为对儿童身心健康权的完美保护。我们不需要做到像美国这样的完全限制,按照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不可能实现的,这是现实,也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我们能做的就是努力改变中国特有的虐童文化,改变对儿童的管教意识和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虐童问题。 虐童行为的刑法学分析(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72501.html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