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构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评价维度
(一)养老机构、机构老年人和生活质量
1.养老机构
我国的养老机构隶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成立并运营一间养老院需要在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之下。民政部相关法规明确指出,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另一部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总则的第二条也指出: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它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养老机构应该是指由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兴办的,依法设立并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生理、心里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服务的福利机构。根据民政部2001年颁布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目前我国养老机构包括的主要类型有:养老院或者老人院、老年社会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年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