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各级教育的发展都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尤其是高等教育的规模经历了迅速的扩展。伴随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高校学费标准一路飙升,我国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的成本急剧增加。从动态上来看,高校学费由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500元增加到目前的5000元左右,涨了10倍,但是期间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并不快。近年来学费涨幅过快,已经超过我国居民的支付能力[2]139-142。在这种背景下,许多贫困家庭子女已上不起大学或举债读书。贫困家庭上大学的经费负担日益显现,甚至有些原本不贫困的家庭也因子女上大学出现了返贫现象。
有关研究发现,学费增长已逐渐成为人们进行高等教育选择时考虑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不同收入阶层的受教育者对学费的反应随着学费水平的提高表现出更大的差异。相对高收入群体来说,低收入阶层对学费价格变化更为敏感,或者说低收入家庭学生对教育需求的学费弹性系数高于高收入家庭的学生[3]93-96,也即随着高等教育学费的提高,那些贫困家庭的子女会更快的退出教育系统。本文尝试通过对目前贫困家庭的收入情况及高等教育费用情况的分析,假设贫困家庭由于高额的高教支出而影响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得生活质量变差了。继而通过收集某高校人文学院贫困家庭的各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验证假设,从而揭示贫困家庭高等教育支出的重担。最后针对这种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2 相关概念界定
1.2.1 贫困生的概念界定
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本论文所调查的学校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分别认定为a类、b类和c类。a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境况特别困难,无直接经济来源,每月可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280元以下(镇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0元/月),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2)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或有兄弟姐妹,但没有直接经济来源,无力供养;(3)家庭发生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4)家在重灾区、因灾害导致“三无”(无房屋、无父母、无收入)情况之一的。b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经济保障的,每月获得的全部生活费用在280~400元范围内,完成学业有困难,且家庭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1)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兄弟姐妹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正接受非义务教育;(2)父母双方下岗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3)家在老少边区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内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减少;(4)家里直系亲属中有病人正接受常年治疗;(5)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c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学费,源Z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住宿费,但能保障基本生活费用。(1)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2)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职工或无固定工作、家庭生活水平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4]。
1.2.2 贫困家庭的概念界定
一般情况下,贫困家庭是指,家庭的经济状况低于其所在地区的贫困标准的家庭。而本文中所涉及的贫困家庭特指被该高校所认定的贫困生其所在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