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地方政府在计划经济下的变现是全能型政府,如果把国家比喻成一条前行的船只,那么政府既充当了“划桨者”,又充当了“掌舵者”。在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市场起开始决定性作用,地方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市场运作的监管者,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环境的检测两者共同来看,其目的都是为了向大众,和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可是对地方政府来说,体现职能的形式是狭窄的。因此,一方面需要政府转变管理方式,从指挥者变为服务者,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完善管理的目的,弥补市场的缺陷与不足。只有借助上述手段,才能形成市场有效竞争的氛围,经济社会的发展才会更加协调健康。所以说,地方政府应该做出相应的动作,以适应社会各方面的需要,使自己成为一个便利的智能型政府。
(三)社会转型和社会发展失衡向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两者间发展的失衡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绊脚石。总结以下原因:一是地区之间发展失衡,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迅猛,东部地区依靠地理位置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优势逐渐发展壮大起来,逐渐辐射至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却还是一贫如洗的旧貌。二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农村人口庞大,生产力相对落后,农村事务繁杂,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日渐拉大。三是产业之间的发展失衡:我国第三产业相比于第一和第二产业而言一直比较落后,第三产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四是贫富之间的失衡:富人与穷人,上流社会与下流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财产进一步掌握在富人手中。处境与形势已到了如此地步,占国家行政管理主体地位的地方政府更应该站出来,发挥其“领路人”的作用,最大限度的提高其公共服务的能力,改变策略,拓宽视野,走均衡发展的道路,转变自身的职能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同时也为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