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官面试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外在形象、口头表达能力等, 这一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考试较注重面试成绩。而面试者能否通过面试,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官的判断。事实上,实际的面试过程中,考官对面试者的主观判断本身也存在偏差,这无疑会降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公正性。因而,考官本身的面试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而我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的考官的面试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有的面试官自身知识结构较单一或缺乏对所担任面试的岗位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尽管具有较强的人才选拔任用的经验,但是往往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单一,导致评判结果出现偏差。有的考官可能在所担任面试的领域有较高的造诣,但因为缺乏人才选拔任用的经验,在实际的面试过程中可能较为机械的评判分数高低。
另外,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面试考官,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要能做到忠于国家、廉洁奉公、恪守职责。而近来曝光了许多单位在招录过程中考官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导致一些考生笔试虽然笔试成绩名列前茅,但最后栽在面试环节,让位于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这无疑导致了面试环节公平性的缺失。因此,面试考官的面试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面试的信度和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过程中考官的面试能力。
二、我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存在不足的原因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凡进必考”的人员招聘制度的深入人心,通过笔试、面试环节进行人员选拔的制度得到了广大考生和全社会的认可,但其存在的问题也直接影响着社会人才公平竞争的大环境、事业单位的公信力以及人员招聘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必须对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以更好的完善我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
(一)缺乏完善的公开招聘法律体系
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严格规定了我国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为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提供强大的法律基础。我国事业单位也在2006年1月1日由国家人事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员招聘大部分实现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单位工作。但是,不难发现,目前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规定也仅限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各地方出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3]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虽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公开招聘作了一个大致的规定,但在具体实施操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我国还是空白。同时,还有不遵守规定实施的现象,例如:如上提到的事业单位违规设置招录条件等现象,这是明显有违公开、平等原则的,不利于社会人才的合理流动,也不利于创造公平的人才竞争环境。针对于上文提出的单位违规设定招录条件的问题,翻看整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从中不难看出,一方面,其对于招录条件的设定太过宽泛化,概括化,同时对于一些限制性的条件又未明确规定,从而导致在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对于单位的一些公然无视法律规定的行为,在只有第六章中提到纪律与监督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并未涉及关于单位招录人员违反规定时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而正是因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法律体系在此方面的不完善,从而导致了单位“有空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