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慈善组织法律不规范
我国慈善组织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设立与运行。在法律领域中,我国慈善组织的地位还显得不明确,组织结构与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甚密,缺乏其特有的自主性,导致慈善参与者的参与热情度降低。而且,我国现存的有关慈善组织的法律也只是对我国慈善组织登记管理的行政程序进行了明文规定,而对于慈善组织的组织管理、受捐物资管理、税收政策都没有进行有效规范,这使得我国慈善组织的运行变得无法可依,慈善组织人员只能以组织领导者为首是瞻,凭借组织决策者的决策方针办事。
三、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的信任环境
面对当前国内出现的信任危机,首先,政府应当起到领头表率作用,在职责的履行中加强公众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建设服务型政府,赢取较高公信力,高公信力政府的建立对我国国内信任危机的消除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其次,我国公民在社会交往中要注重诚信美德,减少失信行为,对社会抱有信任的心态,在处事待人方面要对他人多一份信任;最后,政府或者社会团体还应对社会大众宣扬正确的人生观,鼓励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府可以多多评选榜样人物,通过榜样的正能量行为对社会大众起到标榜作用,亦或者社会团体可以通过设立各种奖项,鼓励人们多做好事,互帮互助,最终使正确的价值观不仅体现在行动上,更存在于人们心中。正确价值观的树立有利于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信任环境的良好营造,有利于解决我国当前严重的信任问题,从而在我国信任危机逐渐瓦解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我国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增加人们对慈善事业的热爱,加大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心,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长久发展。
(二)加强慈善组织的结构建设
1.健全慈善组织的运行规章。一个规章制度不健全的组织,它的组织成员与成员之间、成员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是不确定甚至是混乱的。因此,规章制度对慈善组织有效的运行,促使组织顺利地达成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确立完善的组织规章,确定理事会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理事会正确决策的水平,降低决策失误率;精简部门,整治好组织内部部门与项目交叉的局面,使各部门认清自己的职责,做到权责分明;监事会除了在组织运行时发挥其监督的作用,更要加强对理事会决策的监督,对理事会权力起到有效的制衡作用,监事会的监督可以促使理事会更民主决策,更好的达到慈善组织的发展目标。
2.提升组织成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一方面,慈善组织领导者首先要意识到组织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在了解了组织队伍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符合组织发展的措施。对于专业化的队伍建设与组织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慈善组织可以出资聘请专业人士对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教学,并强制要求其成员参加有关专业化课程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的培训,在一段时间的培训后,进行考试测评,对于考试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培训。另一方面,慈善组织领导者需要了解志愿者所提供的志愿服务是慈善组织重要的资源,志愿者通过自愿无偿地对慈善捐赠进行宣传、组织,解决了慈善组织人手不够问题,减少了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从而降低了慈善组织的成本,提高了慈善组织的工作效率,提高慈善组织良好声誉。对于提供免费帮助的志愿者们,慈善组织应颁发志愿服务证书,使志愿者体会到自我实现的满足,对志愿活动投入更多的精力与物力,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文献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