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人对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的定义是各不相同的,但是企业需要提出有效的控制策略控制的越轨行为必定是企业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破坏企业规定,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或企业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的主观性行为。这是一种具有一定目的性的行为。比如,员工为了报复而做出破坏行为;员工为了占取小便宜而偷窃企业财物,占用公用设施;员工为了融入新的群体而随波逐流,与其他的员工一起进行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员工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实施的。
近年来,企业员工的越轨行为十分普遍,而且员工越轨行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虽然有些员工的越轨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企业和其他员工的利益,但在多数情况下员工的越轨行为不仅侵犯其他企业成员的合法利益,也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利益,阻碍了企业的稳定和正常发展。
二、企业员工越轨行为的类型
在企业管理中,员工会有各种不同的越轨行为,或轻或重。有些是个人因对企业的不满而做出的报复行为,有些则是在群体压力之下与管理者或团队合谋的越轨行为;有些是因员工个人教育背景、道德素养等因素而产生的,有些则是因为企业内部管理或企业文化问题而引发的。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引发员工越轨行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员工的越轨行为也是各不相同的。
早期,员工越轨行为的分类往往采取一维的方法,比如Quin将越轨行为分为抵触生产行为和降低投入行为这两种越轨行为,而Hollinger和Clark则是将越轨行为分为财产型越轨行为和生产型越轨行为这两种越轨行为[3]。
此后,学者们也开始尝试使用多维度的方法对员工越轨行为进行分类。比如Robinson和Bennett从行为对象(人际的或组织的)和行为性质(轻微的或严重的)这两个维度将员工越轨行为分为四类,并分别定义了这四种类型的员工越轨行为。第一类是财产型越轨行为。财产型越轨行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主要表现为员工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是指员工在没有得到企业许可的情况下,获取或盗取组织有形财物的行为。第二类是生产型越轨行为。生产型越轨行为是比较轻微的威胁到企业利益的行为,是指员工通过减少工作产出、降低工作品质等形式来违反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三类是人际型越轨行为。人际型越轨行为是比较严重的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是指以敌意、具有攻击性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行为。第四类是政治型越轨行为。政治型越轨行为是比较轻微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指通过人际交往手段使他人处于个人或政治上的下风的行为[4]。
Mars则是从群体的参与程度以及规则—分工这两个维度,根据工作是基于团队或个人,工作允许自主或严格分工,也将员工越轨行为分为四类:“鹰类”、“驴类”、“狼群类”和“秃鹫类”。“鹰类”,这一类的员工不强调规则或分工,不强调群体参与,是喜欢竞争的个人主义者,在组织中他们的地位较高,但却不喜欢适应规则,而是希望规则适应他们,他们为了达到所期望的目标往往不择手段;“驴类”,这一类员工强调规则及分工,不强调群体参与,在组织中是地位较低者,缺少自主性和团结性,他们往往通过违反规则,暗中破坏、欺诈等方式来发泄不满,以满足自主性需要;“狼群类”,这一类员工强调规则及分工,重视群体参与;“秃鹫类”,这一类员工不强调规则或分工,却重视群体参与,是群体劳动者,但在群体内部却没有严格的等级分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