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的欧洲新社会运动,也被称为多元化运动,一般被认为是现代公民参与制度的起步。在现代西方社会,公民参与的主要目的是追求民主参与和自我管理。公民参与,倡导的理想目标就是将公民的意见采纳到政策的决策阶段,这就要求需要一个稳定、有效的政治结构。现代公民参与有了新的意义,这就是对发言权的争取,就是要求政府行为透明,公民通过一定的参与途径和方法,在创造生活的过程中实现他们所期望目标;对阶层权利的争取,就是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必须包含社会中各个不同利益阶层的需要,反对霸权政治;在对人权的争取上,就是要求获得社会生存的物质基础,也就是住房、工作、医疗卫生和教育等。文献综述
2.2 公民参与的理论背景
公民参与发展到现在,与其紧密相关的理论主要有以下三个内容。
2.2. 1代议制民主和强势民主理论
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是公民选举代表,由代表掌握国家决策权力,公民的民主权利主要表现在选举代表的权利上。代议制民主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是社会共同体;公民权力的转让产生王权,但公民仍有对它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经社会共同体的同意才能使用公共权力,“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是政治决策的基本原则;由各阶级或社会团体选举出来的代表组成的机构能行使共同体的政治权力,特别是征税权和立法权。但是,在代议制政府的统治下,由公民到代表之间的过程,直接决定着公民意志能否被最大限度表达出来。而强势民主,指政治是每个人都有权利参与的日常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而不只是少部分专家垄断的专业活动,民主政治的核心是公民参与。然而,当公民数量超过一定范围后,强势民主就的效率也会越来越低。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将“强势民主建立在公民参与和公民义务的基础上”。
2.2. 2 公共管理理论
这种理论强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联姻,吸纳市民参与公共管理”。由于制定政策所需的信息和内容无法被体制内专家完全掌握,因此,需要公民的积极参与,这样将最大程度的获取所需信息排除重大决策的失误。换个角度来说,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施政对象就是公民,政府施政实质上是政府与公民共建社会,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不仅可以使政府搜集到公民的需求和意愿,而且让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能兼顾到多部分人的利益;其次,公民的积极参与可以让政府收到公民的回馈,了解到政策的实施效果,能提高政府的效能,使公共管理者知晓公众对施政绩效的评估意见;第三,公民参与向公众提供了信息资源,这些资源有利于公民的判断;最后,公民参与促使完善政府工作,增强公民对政府的信心、认同和支持。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2.2. 3 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是基于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发展的,它认为,政府不是国家社会管理的唯一权利核心,在公民社会中,应该由各类社团、不同阶层、私营机构等和政府一起管理公共事务。只有在社会成员之间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加强相互作用才能有效治理。这也表示说,公民的自愿的合作、对国家社会的认同、公民的主动性是治理成功的必要条件。树立公民意识,建立公民社会,施政于民,还政于民,需要大家的公民有序参与。[1]
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公民参与,政府也逐渐重视公民的意见,拓展公民参与渠道,公民参与不仅仅局限在理论范围,开始向社会的各个方面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