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逐步推进,教师团队中存在的缺陷逐渐显露出来。由于教师入职门槛低,导致专业化水平不高、教师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亟待解决。教育事业的发展能够推动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而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所以必须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出高素质教师。“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是针对教师行业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具有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教师行业,维护与保障教师专业权威与社会地位,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激励更多优秀人员从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2]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后,打破了师范生免试资格,所有人都需经过国家统一考试这一过程的筛选;打破了教师终身制,每位教师必须定期进行资格审核考试,只有考试合格后才可继续任职。这不仅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更有利于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但是师范生免试资格被取消,这也为师范教育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一、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
(一)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发展历程
自1993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布了《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师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此确立。随后,1997年实施教师资格过渡工作;“1998年在上海、江苏、湖北、四川等多个城市进行了教师资格认定的试点工作;2000年教育部发布了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操作性规定——《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3]此次改革后,“初中、高中教师资格申请者需要参加“教育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和“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这三科的考试”,[4]所有考试内容综合考察申请者的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为我国选拔教师制定了标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也逐渐显露。
我国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逐渐变成了单纯进行教师教育资格认定和纯粹的为教师颁发教师身份标签的一种行为。我国分别对师范生和非师范生采取两种不同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于师范生来说,一般只要在师范院校顺利通过各门课程、完成学业,那么就能在毕业时直接获得教师资格认定并获得学校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生则需要自行参加各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只有在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都达到合格线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定。师范院校的等级存在着不同、师范生的成绩水平也有高低,然而各所学校的师范生往往都能顺利毕业,也就能在毕业时就得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对于非师范生来说,每个省市的教师资格考试难度不同,考查内容不同,所以很难在较短的考试时间内全面而又统一的考察非师范生是否具备一名优秀教师所需的能力和素养。因此这样的教师资格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导致了我国教师入职门槛低、教师学历水平不高,从而造成了我国教师专业化水平低、教师发展不全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