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课改背景下的基础教育对师范教育的要求分析
(一)新课改及新课改下的基础教育
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简称。上世纪末,中央、国务院提出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在新课改下的基础教育,“六大改变”则不断地在行进中展现出它的科学性、合理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其一,课程目标紧跟时代的节奏,摒弃传统过分注重知识目标,新课改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落实;其二,课程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将以往“繁、难、偏、旧”的内容做大改动,新课改鼓励学生能够更多地学习真正“活”的知识;其三,课程实施上更注重学生参与课堂,尤其是激发其参与的合作性、探究性与主动性,将以往的“要学生学”从实质上转为“学生要学”,新课改下的基础教育让学生学会合作、乐于探究、主动参与;其四,课程评价趋于多元化发展,改变以往过于强调甄别、遴选的评价方式,新课改下的课程评价淡化了旧有性质,将目的着力于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师教学方式以及改进教学实践;其五,课程结构均衡合理,更具前瞻性,新课改兼顾考虑学生个人发展规律与未来对人才的要求,强化体育、技术、艺术等类型课程,强调课程的综合性和选择性;其六,课程管理充分发挥了地方、学校的积极性,一改以往过于集中的管理状况,新课改层层递进、责任到级,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