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教师培训制度
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措施,对于提升整体的师资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教师培训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为了使重点中小学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往往会分配给重点中小学更多的教师培训名额,增强重点中小学的综合实力,与此相对应,农村的学校教师则很少有机会进行培训学习。其次,由于培训的人数多,以及培训的时间有限,培训的内容不具备较强的针对性,不能因教师个人而异。因此,即使接受了培训,但是教师的素养并不能获得较大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时间和资源。最后,教师培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教育部门不能独自承担所有的费用,为了缩减开支,导致不是所有的教师都能参加教师培训,而在这不能参加培训的教师中,农村教师占据了大部分。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城乡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悬殊,城乡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
3.2 政策层面的原因
导致区域义务教育师资资源非均衡配置的政策层面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城乡的二元体制。正是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发展,相应地,在教育领域内,我国逐步形成了一种忽视城乡发展差异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使得城乡之间教育的发展越来越不均衡。如今,大多数地方政府对城乡中小学实施的政策存在着偏差,明显倾向于城市中小学,由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要求,政府更加关注重点学校、实验学校的建设,而常常忽略农村学校的教学现状。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的教育普及程度和水平远远高于广大农村地区,城市学校占有的财政资源、物质资源和优质教师资源也远远高于农村学校。这种政策导向,是导致义务教育失衡的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动因,也是导致师资资源非均衡配置的重要原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