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束 语 39
致谢 40
参考文献 41
1 绪论
1.1研究背景
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作为经济社会的主要建设者,都是以利润为中心,追求经济盈利最大化。但企业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社会责任的承担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盈利所得,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矛盾,这也致使了许多企业忽视应尽的社会责任,一味盲目追逐利润,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2012 年的蒙牛酸奶的工业明矾、毒药囊的人造皮革以及伊利奶粉“含汞门”等食品安全事件给社会带来的伤害令人记忆犹新;2011年的温州动车事故带走了多少生命,那令人悲痛的场景历历在目;2011年的康菲公司漏油事件给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引人深省;2013年,雅安地震新建房屋纷纷倒塌,豆腐渣工程令人气愤难当。近年来,频繁不断的社会问题的背后映射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越来越多的企业被置于舆论和社会道德的枪口下,经营艰难,面临倒闭破产的危机。
同时,政府将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要路径, 媒体和研究机构发布各种企业社会责任排行榜或者评比奖项,证券交易所鼓励或者强制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几年,许多企业顺势而趋,纷纷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披露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借此提高自己的企业形象。是以,中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市场逐渐打开并快速发展起来。
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定义。Carroll ( 1991) 提出的四维企业社会责任观点被广为接受,即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自愿)责任。而我国的主流社会责任观点则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1.1.1 全球CSR报告披露现状
1.1.2 国内CSR报告披露现状
1.2研究意义
1.2.1公众对企业披露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疑
随着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视,企业往往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就是为了提高信任度和形成竞争优势。既然如此, 如果那些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可以被认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那它们是否会认真遵循会计准则, 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呢? 他们发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否全面涵盖企业的各个方面?数据是真实可信,还是为了混淆公众视听呢?
目前,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还属于企业自愿披露的模块,没有强制的法律规章限制,所以CSR报告披露的内容和格式都比较随意,没有固定性。也正是因为缺少强制性和标准性,企业在向外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时,为了建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往往只选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披露,而忽略利益相关者的真实需求。 所以,CSR报告在公众看来只是用来粉饰企业形象的道具,可信度不高。
然而公众对企业自愿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评价并不是完全正面的。O ’Dwyer 等( 2005) 就社会责任披露是否满足潜在信息需求等问题对爱尔兰社会和环境非政府组织进行了调查, 结果发现爱尔兰公司的社会责任披露就其可信度和充足性评价是负面的, 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被更多的看作是几乎不值得信任的、象征性的利益相关者管理实务, 而不是关注真正的责任。周延风等(2007)也指出消费者对企业“伪善”行为厌恶, 对企业是否真心承担社会责任持一种怀疑的态度。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