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对完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思考建议 15
5.3 研究不足与展望 16
致 谢 18
参考文献 19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据北京市气象局统计,从2013年1月1日到29日,北京南郊观象台雾霾日数为24天,仅有5天不是雾霾日;比常年同期偏多一倍以上,为1954年以来同期最多。雾霾天气不止影响到北京,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受雾霾天气影响,空气质量明显下降,雾霾面积达130万平方公里,很多城市空气质量属于重度污染。造成全国今年这么多雾霾天气的根本原因是污染物排放大,而机动车、燃煤、工业污染和扬尘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挥之不去的雾霾天气,使得PM2.5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热点词汇,且热点一波接一波。人们之所以焦虑PM2.5,因为与之相关的环境治理确实很难。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雾霾围城有诸多复杂因素,也是长期以来一些污染源“失控”而积累起来的结果。人们迫切的需要一份新鲜的空气,一片蔚蓝的天空。
鉴于大量的机动车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人们开始关注国产油品。由此,中国石化企业被推上风口浪尖。国产油品脱硫率是否远低于国际标准?是否为了追求利润有意压低油品质量?质疑声如潮汹涌。1月31日,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承认,炼油企业是雾霾天气直接责任者之一,但这并非因油企质量不达标,而是我国标准不够,只有北京推行含硫量在10ppm以下的京Ⅴ标准,全国普遍为150ppm的国Ⅲ,标准不提高,设备改造就上不去。
中石化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其承担的社会责任,理应高于其他企业、高于国家标准,而不应当用国家标准不够来为企业造成环境污染推卸责任。
此外,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同时,企业是最重要的社会生产组织,它控制和支配着越来越多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等。因而,企业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主导作用。所以,全球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要承担保护环境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同时,在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视角,公司担任着社会公民的角色,应当承担起自身应有的社会责任,积极披露公司履行的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Davis,1975;Marsden,2000)。
我国新《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出定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立法者在制定法律规范时,没有考虑从社会责任的视角出发,要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进行专项的披露报告,只是在规范报表的相关项目中含有这方面的信息。根据《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09)》的研究报告,从2008年的分析结果来看,我国100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仍然比较低,其中,94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平均分为31.7分,大多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处于“起步”阶段。其中40强的企业仍然扮演“旁观”的角色,并没有采取实质性的管理措施,也没有向社会披露其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信息。此外,还有20强的企业稍有起色,但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没有形成严格的体系,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综上所述,目前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