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意见领袖
“意见领袖”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是由美国著名传播学先驱拉扎斯菲尔德在他的著作《人民的选择》中最先提出的。为了调查大众媒介对政治活动的影响,拉扎斯菲尔德在1940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进行了研究。调查结果让人意外:大多数选民获取信息并接受影响的主要来源并不是大众传媒,而是一部分其他选民——拉扎斯菲尔德称其为“意见领袖”,他们频繁接触报刊、广播等媒体,对有关事态了如指掌。来自媒介的消息首先抵达“意见领袖”,“意见领袖”再将其传递给周围人。在传播过程中,“大众传播并不是直接‘流’向一般受众,而是要经过意见领袖这个中间环节,即‘大众传播——意见领袖——一般受众。”[3]
意见领袖是指在传播学中,活跃在人际传播网路中,经常为他人提供意见、观点、或建议并对他人施加个人影响的人物。意见领袖通常比其他人更关注媒介报道,然后将相关的信息转述给不直接接触媒介讯息的人。在这个过程中,这些意见领袖主动地选择与解释媒介上的材料,担负着媒介与社群之间的重要“向导”,他们将媒介里的现实“翻译”成当地群体的经验。
网络意见领袖是指在网络舆论行为中,那些在信息传播与意见表达方面,能影响别人并发挥重要力量的人。网络意见领袖在网络舆论行为中与一般网民有明显不同,在消息传递方面更灵通,往往会传递一些独家信息与新闻。网络意见领袖熟悉媒体特性,能熟练运用媒体参与网络舆论行为。网络意见领袖隐藏在网络群体中,同网络群体紧密联系,他们通过与网民频繁的互动接触来影响他人。[1]
严格的讲,网络意见领袖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狭义网络意见领袖是指没有官方背景,没有商业利益等目的,在网络舆论行为过程中自然形成,通过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对他人的观点与行为有巨大影响的人。广义的网络意见领袖,则在狭义的意见领袖之外,包括网络评论员和网络舆论推手等。[5]
在一些突发事件真相难明、流言满天飞的情况下,意见领袖代表正确舆论的方向,起到了辨明事实真相,遏止社会流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作用。但同时,少数网络意见领袖缺少自律,有意或无意发布不实信息,放言立论偏激,放大现实中的社会矛盾和偏激心态,让某些极端化的言论占上风,引发网络舆论动荡,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其危害不容忽视。
3.秦火火
秦火火,原名秦志晖,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利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
2010年,秦火火首次以“中国秦火火”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为了出名,2011年5、6月份,秦火火跑到地铁里求粉。
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后,秦火火开始了第一次造谣。称中国向意大利籍乘客赔偿3000万欧元。这则谣言在网上发布后,迅速被转发,在两小时内就有1.2万次的转发量,他的粉丝也增加了1500名。
2011年,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秦火火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编造了一些地方公务员被要求必须向红十字会捐款的谣言。
此后,秦火火便一发不可收拾,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造谣李双江之子非亲生;谎称杨澜从股市骗钱诈捐逃税……并将著名军事专家、资深媒体记者、社会名人和一些普通群众作为攻击对象,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