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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一)研究背景
人口老龄化严重,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加大。老年人口基数大、增加快,高龄人口在老年人口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在社会经济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2000年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所以在1999年我国已经正式步入老龄化社会。但是由于我国特殊情况,所以我国的老龄化问题相比发达国家更加严重,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未富先老三大方面。我国在 2010 年进行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全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为 1 亿 8 千万人,占总人口数的 13.26%,而 65 岁及以上人口为 1 亿 2 千万人,占总人口数的 8.87%。可以看出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巨大,而且其增长速度迅速,所以养老服务供给与养老服务对象的矛盾愈加严重,老龄化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社会发展。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是属于未富先老,近年我国才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是老龄化程度却赶上了发达国家,这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重大挑战。
原来的养老模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国情。随着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转型,人口老龄化对城市养老的影响越来越大。社会结构的变化,出现越来越多的“4-2-1”家庭,子女们赡养老年人的财力、人力、精力的压力越来越大,严重影响经济生活。而经济结构的变化,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到其他城市学习、工作、生活,这就使得空巢老人现象不断增加,这些老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安全问题都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再加上经济发展,医疗水平提高,高龄化问题日趋严重,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对子女、社会提出的要求更加苛刻。而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在城市养老体系中会越来越受限。社会机构养老虽然近几年有所发展,但是与庞大的老年群体相比仍是不足,而机构养老要在软、硬件都达到标准的情况下满足老年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也是不现实的,加上其隔离老年人与社会的特性,使得机构养老无法完全满足现代的养老需求。于是结合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社区养老便应运而生。
在2007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中,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强调“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最要紧的事就是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为城市高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因为中国养老方针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这次会议之后,社区养老作为一种适应当前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在全国逐步推行。
(二)研究意义
在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两种养老模式无法满足我国老年人养老需求的时候,我国学者纷纷将目光转向社区养老。文章从第三方测评者的角度考察杭州C社区养老服务,这有助于客观、与时俱进地评价目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状况,分析社区养老服务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得出完善类似杭州的二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需要哪些现实条件,在此基础上给出对策建议。旨在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的背景下构建完善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并最终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在中国城市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