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危机处治能力有限
当危机爆发时,政府,作为一个国家公共行政权力和实际的行为体的符号与载体,应该在危机处理,宏观调控中发挥主要作用,一系列的协调和资助相关部门。但由于公共危机的发生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原因、后果、影响因素);高度的危险性;高度的紧迫性;独特性和种类的多样性;以及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信息不全,不准确和信息传递不及时的特点,还有政府自身的公共资源包括可分配的人力物力是有限性,政府的相关部门不能在第一时间或者说是最佳的救援时间有效地采取最佳的应对措施。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力量,必将耗费很大的成本。并且政府还不能避免出现“市场失灵”的状况,因此社会力量的参与是相当有必要的。
(二)社会组织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是组织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公共福利事业的管理,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公民通过社会组织的参与切实的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在公共危机的治理中,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不仅体现了民主的需求而且提高了整个社会应对危机的能力,减少公共危机的损害。社会组织不断的成长和壮大,在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如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组织的影响贯串于危机事件的每一阶段。
1.公共危机爆发前社会组织的预警作用
相比于公共危机爆发后的补救,越早发现危机的苗头并将其扼杀,更能降低其破坏力且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社会组织是由组织中一个个成员组成的,各个成员遍布于社会的各个职业各个阶层,能够较为广泛的接触社会,通过人际关系的重叠能够将自己身边的公共危机信息传达给组织。各个组织也有各个组织的关注焦点,拥有较为专业的处理方案,向政府部门提出其建议帮助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类似于污染和传染疾病等类型的公共危机,社会组织更能发挥其预警作用,避免灾情的扩散。又如某些群体性突发事件,可以通过相关的组织人员来协调沟通采取理智的办法就能避免闹剧的发生。
2.公共危机爆发时社会组织的援助补救功能
公共危机的爆发是突然的、不确定的、急需处理的。相对于政府部门处理的复杂程序,反应速度缓慢,形式单一,社会组织没有那么冗杂的程序,显得更为灵活,运作的成本也低。多样化的社会组织形态和种类能够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快速的整合社会资源并可以通过更接近受害者的组织来及时的送达。社会组织凭借其民间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在筹集物资,志愿服务,宣传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组织分布面广,能够通过宣传来引起社会对公共危机的关注,动员其成员的社会关系来发起更为广泛的包括企业和个人更加主动的社会捐款和物资;同时也能引起国外的相关组织的关注来筹集更多的资金,有效地弥补了政府资金不足和人力不足的缺陷。我国最近发生的四川雅安地震已接受来自社会各界捐助总额约1058181200元加材料。通过呼吁、游说的方式动员更多民众提供志愿服务并能有组织的参与到公共危机的治理中去,避免因盲目而造成救援混乱和不必要的损失。
3.在公共危机的善后中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在公共危机第一阶段的救援过后,即确保受灾人民的生命安全,控制住公共危机后,便进入了公共危机的修复阶段。这一阶段,社会组织主要是辅助政府进行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这一阶段也是社会组织参与最广泛、深入,优势最突出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第一,细致专业领域,包括心理救助、学校重建、孤儿抚养、个案关怀、家庭回归、社区建设、文化恢复、志愿者和社会工作发展等方面,是社会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域;第二,自治参与领域,通过公民参与、志愿者组织,社会组织往往可以保持社会资源的持续动员,并形成自我组织、互助服务的社区发展模式;第三,公共倡导领域,为今后类似灾害的防治做出努力。与此同时,有许多社会组织由于某些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才促成组织的成立,专门服务于公共危机。所以将政府全权管理公共危机逐步转变为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相互协助共同治理公共危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