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的种类多种多样。在这里,我们将危机分为以下几类:自然灾害、管理危机、信誉危机、财务危机、技术危机以及冲突危机。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因素而产生的,当出现这类危机后,管理者需要做的就是采取应对方法来减少其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管理危机是指由于管理者管理不良造成的各种危机。解决这类危机,需要管理者从源头出发,首先从管理模式方面进行改革。信誉危机和财务危机是由于组织的一种经营不善而造成的。它们更多是从结果上反映出来,所以出现这些危机,解决当前难题是重要的,如何避免也是需要思考的。技术危机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技术处理失当都会引发大大小小的事故,如核泄漏、工业事故、豆腐渣工程等等。如果说技术危机是由于人为失当造成的技术事故的话,那么冲突危机就是人为故意引发的了,如恐怖事件、战争等,这些会造成政治局面的动荡不安。因此,危机管理成为维护社会相对稳定、持续繁荣和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政府危机管理的内涵
简单地说,危机管理就是研究危机产生的原因、如何避免危机的发生以及危机发生后该怎样做好回应与应对来降低或消灭危机所带来的影响的过程。政府危机管理就是从政府的自身角度出发,对危机事件进行直接管理,来提高政府对于危机产生的预见能力以及当危机发生后的应对与回应能力。例如,美国“9·11”事件后,美国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广大民众公开事件发展进程,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动乱产生。因此,“9·11”事件的发生给美国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非永久持续下去。这也说明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危机管理模式是必须的。2003年“非典事件”以后,中国政府对危机管理开始相应的重视。
(三)政府危机管理的原则
政府危机管理的过程主要是政府在出现危机后针对危机做出的危机回应与应对过程。因此,应对危机所要遵循的原则也可以看做是政府危机管理的原则。总结起来如下:
第一是安全性原则。如上文所讲,危机是突发的、不稳定的、带有毁坏性并带有一定紧迫性的。因此,在应对危机时,政府要考虑到待处理问题的轻重缓急,以最大的程度保证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国家的财产安全。政府危机管理的安全性原则主要体现一种“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
第二是法制性原则。危机的发生或多或少会让政府有种措手不及的感觉,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危机时,政府不能盲目应对,不能随意处理,否则会使危机产生的不良影响更大、更广,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法制性的原则就是基于这个前提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应对危机、进行危机管理。
第三是效率性原则。由于危机的到来始终让人措手不及,因此政府危机管理过程也必须注重高效及时。危机的紧迫性要求政府必须严格把握时间,同时危机的复杂多样化也要求政府提高处理危机的效率。高效率意着政府要在单位时间内处理危机事件的数量以及质量都处在一个相对多且好的层次。
第四是科学性原则。政府所进行的危机管理必须以科学的管理理论为指导,遵循科学的步骤及要求。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和应用能很好帮助政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处理技术型难题,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往往能帮助政府高效地处理好危机。
第五是合作性原则。危机的定义范围是广泛的,其影响的范围也是广泛的。而公共危机的社会影响具有广泛性和扩散性,这就要求在政府的危机管理过程中,各部门必须相互协同工作,以最大的可能减小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