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保护问题依然存在
简单来说,地方保护也就是地方政府在违背中央、国家政策法规滥用权力谋取利益。有不少学者认为地方保护是市场经济的“毒瘤”,也是司法公正的“毒瘤”。目前我国出现中央政策并不能准确落实的现象,原因也有很多,其中就包括中央的政策决定并不符合地方政府执行范围、执行能力或者说有损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中央和地方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地方政府遵循着“被动执行政策,消极服从命令,不要独立思考,不要独立行事,出了问题负不起责任的行为模式。”[5]一般情况下,当中央或上级的政策符合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时,地方政府就会认真贯彻落实;当中央或上级政策不符合地方自身利益时,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往往会有多重借口原因,同时也会受到不同因素的阻挠,如:地方政府自身利益、地方人民群众的阻挠。总的来说,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和上级的政策时是个矛盾的综合体,地方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政策执行者,难免会出现地方政府利益与中央政策相冲突的问题。但是,为了保证提高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不仅要中央的政策改变,也需要地方政府从自身角度发现问题。文献综述
(三)、地方政府内部管理问题严重
凡事从根本找原因,要想做好地方政府治理的工作,就必须严于律己,从政府部门内部找原因。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让人感到能力不足。我国政府部门管理成本较高,与管理收益不成正比。机构部门设置不合理,导致部门工作人员臃肿。有报道认为我国官民比例为1:28,我国每年花费在公款吃喝、公车消费高达5000亿元以上。虽然在十八大以后,中央政策坚决,坚决反对公款吃喝,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每年的各种不必要花费还是很多,严重毁坏政府公共形象,也不利于地方政府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地方政府政务信息不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各地方政府都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但群众看到的可能并不是真实的,没有相信那是真的。“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的观点,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兼容等因素,政府治理亦有可能受到行为的困扰而达不到令人满意的水平。”[6]许多政府部门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注重表面忽略实际、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在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表面上看,各地方政府在做工作报告时也确实邀请媒体记者出席,但部门发言人只针对政绩作出回应,对于政府部门出现的作风,违纪问题确实避而不谈,最多也就是一句“这些涉及部门机密不方便透露”。政府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时,往往会直接逃避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人民群越是想知道的问题越是回避,导致我国地方政府监督机制如信访如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