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特点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合格人员,并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种用工方式,其特点就是“招人不用人”、“用人不招人”的招聘与用人相分离的用工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实际用人单位只负责发送人员使用和管理岗位使用,原则上不对任何人做人事管理;
(2)实际单位用人和派遣双方签署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派出工作人员的权利和利益;
(3)用人单位不和所派得员工的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单位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发送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一般的培训和绩效考核等日常人力资源管理。
(4)派遣单位雇用员工,派遣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实际用人单位向派遣单位缴纳包括派遣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管理费等各项费用,来维持派遣单位的生存和发展。
1969年5月17日,国际电信联盟第二十四届行政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决定把国际电信联盟的成立日5月17日定为“世界电信日”。刚刚过去的“世界电信日”使电信市场及服务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今天宽带、终端、无线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正在改变大众接触和使用信息的方式。电信市场的快速增长、运营商的不断改革和中立运营商的蓬勃发展,为中国电信行业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1、电信行业规模快速增长
我国的信息化起步于上世纪60年代,到八九十年代进入了大规模的尝试性应用阶段,在2000-2006年,互联网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2006年后由于各种信息的融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迅速发展,中国电信的规模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2012年2月工信部数据显示上一年电信主要的业务总收入为9880亿元,相比以往增长了10%。到2011年12月底,全国用电话的用户达到12.7亿人次,成为全球第一。相比上一年增长了十多亿户,累计增长翻几番。其中固定电话人员达到2.85亿,较2000年增长了一亿多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9.86亿,较2000年增长8.97亿,累计用户增长超过了2000年用户总数的10倍以上。
截至2011年12月底,累计3G电话用户达到1.28亿户,当年共增长了8137万户。我国上网用户达到了5.13亿人,其中用手机上网的用户达到了3.6亿人,由此算来,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了近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