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偏误和本文双宾的界定
1.偏误
偏误是指由于目的语掌握不好而产生的一种规律性错误,它偏离了目的语的轨道,反映了说话者的语言能力和水准。[4]偏误并不是学习者偶然的失误,而是受到某些因素影响自然产生的,一般情况下,学习者自己是不能察觉的。偏误是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学习者正是通过不断克服偏误学会语言的。
2.本文双宾结构界定
双宾句是指句中述语动词后边带两个互相之间没有句法结构关系的宾语的句子。它是主谓句的下位句动词谓语句的再下位句式,谓语部分可分为述语、近宾语、远宾语。
典型双宾句式:S+V+O1+O2
例句1.还小李十块钱。例句2.给我一支笔。O1、O2两个宾语意义上前一个一般指人,叫近宾语,后一个宾语一般指物或事情,叫指远宾语,远宾语可以由词、短语、复句等充当。国内有学者关于动词V分类达到十几类之多,但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为了简便并未涉及那么多类,本文中动词V主要有“给出”“取进”“询问”“称谓”等几种意义。
变式一:S+给+O1+V+O2
例句1.给他织一件毛衣。这个句式很明显不属于双宾,这里的“给”和O1形成介宾短语并作V+O2状语。“给”在这个句式是目标性标记介词,后面O1一般是动作的承受者或受益者。
变式二:S+V+给+O1+O2
例句1.送给他一件毛衣。嫁给他一个女儿。
关于这个变式中划分层次是可能会出现不同画法,一种是V+(给+O1)+O2,“给”和间接宾语组成一个介词短语,标明动作传递的对象。另一种是(V+给)+O1+O2,这种方式划分层次有两种不同看法,一是“给”作动词补语,与动词形成中补结构,然后带双宾;二是“V+给”形成一个连谓结构,再加双宾。
该句式层次划分的不同主要是因为“给”的词性有争议,有学者认为这个“给”是介词,是方向标记词,标明物体传递的方向或动作转移对象。本文中认为“给”是动词,它附着在一个动词后面,而且与动词结合得十分紧密,中间一般不再插入其他成分。这个句式应该是“V+给”形成一个连谓结构,然后再加双宾语。本文认为“给”是动词,可以通过在动词后面加“了”检验。假设“给”是介词,那么动词V后面可以添加“了”,*送了给他一件毛衣。*嫁了给他一个女儿。这样的句子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给”是动词,“给”与动词形成一个结构,那么我们在“给”后面添加动态助词“了”,送给了他一件毛衣。嫁给了他一个女儿。这样是能讲得通的。
因此变式二有理由判定它是双宾句式之一。
变式三:S+V+O2+给+O1
例句:写了一副春联给他。“给”在这个句式中是动词,S+(V+O2),S+(给+O1),这是一个连动句,不仅如此,从形式上看,O2在前,O1在后,也不符合双宾句的一般要求。
变式四:S+把+O2+V+O1
例句:把这笔钱还给学校。把字句的确和双宾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一部分双宾可以变换成把字句,一部分把字句也可以转化成双宾句,甚至有些句子本来可以用双宾句亦可以用把字句,当这些句子作出变换,比如直接宾语扩展,比如用代词代替原来具体名词,就必须用把字句来表示,因此有部分学者把把字句作为双宾句式的一个类型。但是,问题出现了,如果将把字句归为双宾一类,把字句还可以转换为其他非双宾句式,如被字句,那么被字句和双宾也就有了一种间接的复杂的关系,这样双宾在汉语句式中比例就会太大,而且句式中的各种变式差异过大,不容易归类。鉴于以上原因和把字句与典型双宾句差别较大,本文暂不接受将把字句归入双宾结构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