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是相对农村社区而言的,城市社区是大规模的异质性居民聚居的,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具有综合功能的空间地域的人类生活共同体。[4]根据2000年“中办发(2003)23号”文件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给社区下的定义是:社区是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5]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2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理论
1.2.1 社区服务
社区是多功能的集合体,社区的功能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功能,即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维系功能、服务功能。[1]而所谓的服务功能也就是社区服务功能。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生活在一定社区地域内的全体成员为对象,通过社区成员间的互助性服务,解决本社区的社会问题。主要包括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优抚人员及其他民政对象的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便民利民服务,
以及为驻社区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等。[6]根据服务对象来划分,为老年人提供社
3《费孝通文集》,第五卷,群言出版社,1998年.
1娄成武,孙萍主编:《社区管理学》,P3,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
1娄成武,孙萍主编:《社区管理学》,P4,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
4郭强主编:《大学社会学教程》,P93,中国社会出版社.
5田原等:《日本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经验与启示》.《当代经济》,2010.
1娄成武,孙萍主编:《社区管理学》,P8,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9.
6孙巍巍:《居家养老模式下的城市社区助老服务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2008.
区养老服务是社区服务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即本文研究的重点。城市社
区养老服务顾名思义也就是针对城市社区中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源Z自`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社区养老既不是单纯的居家养老,也不是简单的机构养老,而是在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将两者综合起来,吸取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越性和可操作性,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一种新型的社区养老模式,目的是使老年人真正的做到老有所帮、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1.2.2 “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新型养老模式的运营机制
“居家养老+社区照料”养老模式是居家养老模式的继续深化。通过综合考虑我国养老的经济实力、人力资源、文化传统、空间、服务和需求等因素,我国应建立以“居家养老”模式为主、“社区照料”模式为辅的“双轨”、“多元”养老体系。“双轨”指的是“居家养老”与“社区照料”两种养老模式,“多元”指的是这两种基本养老模式在投资主体、运营机制、服务内容等方面的多样化,从而实现养老机构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运作机制。[7]这样的模式运作既拥有机构养老所缺少的个性化照料,又能实现机构养老服务管理的主动性与质量的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