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协商民主的含义
社区协商民主是社区的利益主体为了消除各自之间因为种种原因产生的分歧,为了维护各自的权益,通过协商所产生的一种民主形式。社区协商民主所产生的前提在于社区内的利益主体承认因为社区利益的多元化和社区主体的多元化所产生的分歧和差异;通过客观、审慎的讨论、对话和交流达成共识是社区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而社区协商民主的本质就在于要尽一切所能来体现和维护社区内利益主体的诉求。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二)城市社区治理协商民主的形式多样化
社区的协商民主是通过不同形式来实现的,在协商民主应用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形式。一般说来,社区协商民主分为两类,分别是代表的协商和全体居民参与的协商。代表的协商,顾名思义,就是在社区的治理过程中,参与主体并没有全部参与进来,而是各个主体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选出代表,由他们进行决策活动,代表全体成员的意见,代表的协商为决策活动简便了程序,但是不能反映全部成员的意见;全体居民参与的协商,显而易见,就是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全体社区居民都参与到治理中来,这样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充分反映了老百姓自己的利益。全体居民参与的协商,在一定程度上使社区治理变得稍稍复杂,不过这样才可以反映出每个居民对社区治理的真正想法和意见。而这两类中,通过后者的协商民主所处理的社区事务更能够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因为这种协商坚持了协商民主平等的原则,没有任何的排他性。代表的协商和全体居民参与的协商只是两个大类,而其中也包含了很多具体的形式。民主恳谈会、社区听证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公民评议会、社区论坛等都是社区协商民主的多样形式。
协商民主在社区治理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并结合社区的具体实践,不断创新形式,具体表现为:
A社区处在一个工业、商业和住宅区的混合区域,环境比较复杂,人口也有5万多居民,社区内的企业中有多家污染企业,污染了生态环境,这直接造成了居民的不断上访,造成该社区各方面都存在问题。为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区内的稳定,政府机构认为建立一个能够满足各主体的对话沟通的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人大代表的介入为解决这个难题打开了思路。因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在A社区内建立有人大代表参与的沟通平台有一定的可行性;此外社区内的许多企业和单位的领导都是人大代表,他们也有反映社情民意的责任,对于解决社区的问题能够提供巨大的帮助。在这样的前提下,2005年4月,A社区成立我国首个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人大代表工作站的成立使社区居民和人大代表的联系渠道更加畅通,为社区内的利益协商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人大代表工作站建立以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社区基层组织减轻来自上级政府和居民的双重压力,增强了社区问题的治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