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形成原因
1.当前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关系和分配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而使得社会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在某些条件下激化最终爆发出来,形成各种类型的群体性事件。最近几年,我国各地群体性事件频繁爆发,其规模、类型、影响等方面都呈现出新趋势。
(1)数量增多,规模变大
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以上访、游行、示威、罢工等为主要类型,其参与者人数多,规模大。“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制发展报告》中显示:2000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规模在百人以上的大型群体性事件已经达到871起。其中2009年发生91起,2010年则迅速增长到163起,并持续升温,2013年达到209起。在这871起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规模在1001人至10000人的有271起,占31.1%,参与者超过10000人的有10起,占1.1%。”[ ]
(2)维权为主,但泄愤型群体性事件增多
维权型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侵害了最初发起者的基本权益。然而近几年的群体性事件中,群众中绝大部分与事件的本身并不具有最直接的利害关系,而是对事件本身存在抵触情绪,并发泄出来。作为与发起者同为一个阶层,或者存在共同权益的参与者,只是抱着对事件真相的好奇心理甚至“反正人多,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以及“或许我也能捞到什么好处”的分利心理参与其中,在“滚雪球”式的感染作用下,越来越多的同一阶层的参与者加入进来,并最终形成具有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就算最终问题解决,或者以最初发起者为代表的权益受损方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其他参与者也不会轻易作罢,而是取决于群众当时的情绪。
(3)参与者主体多元化
与上个世纪末的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不具多样性的情况相比,最近几年的群体性事件参与者的身份变得多样起来:不仅有私营或者外资企业中权益受到损害的员工,也有失去土地的农民、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房屋拆迁后权益得不到保证的拆迁户、坏境污染导致生活质量下降的居民、工薪待遇问题引发罢课的教师、受爱国情怀影响参与游行的学生等其他不同身份的行为主体。
当下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另一个发展趋势,就是参与者的行为方式越来越趋向于对抗与暴力,轻则阻碍交通,破坏公物,重则打砸政府机关,甚至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在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中,由于少数人的煽动,通过暗示、模仿等手段,使大量参与者丧失的理智,采取不必要的甚至非法的方式泄愤,导致群体性事件带有强烈的暴力色彩。例如2012年日本政府对钓鱼岛的态度所激起的群众游行,许多过激的参与者失去理智,对路边的日产车辆进行破坏,一时间,砸车行为席卷全国,这明明是破坏他人财产,属于违法行为,却一时难以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