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 n
EF = N*ef = N∑(ai*ri)= N∑ ai =N∑[(ci/pi)ri](i=1,2,3,…n) (1)
i=1 i=1 i=1
上式(1)中,EF总的生态足迹,N总的人口数,ef为经均衡化处理后的个人生态足迹,ai为第i种消费品转换成的具有生产力的土地(或水域)面积,ci为第i种物质的个人消费量,pi为第i种物质的世界平均产量,i为消费品种类,ri为均衡因子,n为消费品的数量。
2.2 生态承载力模型
生态承载力的定义是某国或某地区为当地人民正常生活消费所提供的具有生产力的土地(或水域)面积 [2]。由此可见正是因为生态承载力模型与生态足迹模型采用了相同的指标——具有生产力的土地(或水域)面积,所以生态足迹可以与生态承载力进行直接的比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类具有生产力的土地(或水域)生产力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国家或地区该类土地(或水域)面积不能进行直接比较。因此引入均衡因子和产出因子来实现这同一类土地(或水域)之间的统一性,进而实现了可比较性。而实际在计算某国或某地区生态承载力时需要扣除12%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这是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统一规定的。
6
EC=N*ec=N∑aj*rj*yj (2)
j=1
上式(2)中EC为生态承载力的总和,ec为个人生态承载力,aj为个人实际所占第j类具有生产力的土地(或水域)面积,N总的人口数,rj为均衡因子,yj为产出因子。本文实际计算所引入的均衡因子和产出因子来自于Wackernagel等专家对中国生态足迹计算时的取值(见表1)[3]。
表1 均衡因子及产出因子 文献综述
生物生产性土地 耕地 草地 林地 建筑用地 化石燃料用地 水域
均衡因子 2.8 0.5 1.1 2.8 1.1 0.2
产出因子 1.66 0.19 0.91 1.66 0 1
2.3 结果判定
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比较的结果就是生态赤字和生态盈余。当生态足迹比生态足迹大时,判定结果为生态赤字;反之,则为生态盈余。
3 苏州市生态足迹计算
本文在实际计算苏州市生态足迹时,选取了苏州市2010~2013的数据作为计算的主要数据来源,原始数据来自《苏州市统计年鉴》(20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