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间教育发展不公平。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1.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之间的不公平。这里所讲的特殊儿童是指那些身心发展上存在缺陷的残疾儿童。正常儿童除某些特殊原因外,毫无例外,都可以进入义务制学校接受教育,所谓的差别也只是在于受教育条件的好坏而已。但是,特殊儿童,由于其身心障碍,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根本没有可能,虽然近年来,我国开展了一批特殊学校,接受这些特殊儿童,为他们提供特殊的教育,但是由于这些学校的老师工作辛苦、难度大等原因,愿意去特殊学校任职的老师非常稀少,这样就很难满足特殊儿童受教育的需要。
2.女性教育与男性教育之间的不公平。受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女子教育,经历了一个艰难的发展过程。在古代中国,世人对女子的评价是出于“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种思想,因而把女子排除在私塾教育之外。新中国成立以来,虽然早已破除了我国长达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但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思想,由于人们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而未能完全剔除,从而造成现今性别间教育的不公平。在未成年人群中,女子文盲人数远远大于男子,且女子非文盲的文化程度也偏低。
3.穷学生和富学生之间的不公平。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初衷是“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人们只记得“先富”,而忘记了“共同富裕”,导致的结果就是贫富差距从此拉开帷幕。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虽然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可以看到,贫富差距也在不断的扩大。家庭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使得学生群体有了贫富之分。条件好的富学生,有专门为其打造的所谓的“贵族学校”,其生活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可谓达到了奢侈的地步。优越的教学条件,另无数寒门子弟心生羡慕,然而在高昂的学费面前,他们只能是望洋兴叹。